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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 记者秦璇 通讯员夏威报道:昨日上午,一场“一房两卖”官司在武昌区粮道街中医社区开庭——本案的原被告是一个单位的老同事,如今对簿公堂,全因当初买卖这套“房改房”时,拿不出两证没法办理过户。 在粮道街一带,大型事业单位不少,“房改房”因而很多。因此,武昌区法院将该案庭审现场搬到了社区,为居民“现身说法”。记者看到,现场一早就被居民挤了个水泄不通。
焦点一:是否属善意取得
原告陶老太诉称,2005年初,被告张老太要将她名下的一套“房改房”出售。当年3月,张委托其子与陶达成房屋转让协议,总价19.8万元。到2006年9月,陶家付清全部房款,装修后入住。但因为单位一直未发放两证,故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去年2月,张领取到两证,不仅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办理过户,反而于当年3月,将该房屋以29.2万元的价格另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此人正是张老太的儿媳。儿媳以该房到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法庭后把张老太儿子、儿媳及银行追加为第三人。 庭审中,原告坚持认为,被告行为属“一房两卖”,其和儿媳后来的房屋购买合同无效。但张老太儿子辩称,该房是其父母的共有财产,父亲去世后,他和大哥享有该房的继承权。因此他认为母亲协助他妻子办理过户,是正当继承过户,根据《物权法》属于不动产善意取得。
焦点二:银行是否应担责
昨日庭审上,办理二手房按揭的银行是否应担责任,也成为庭审焦点。 对此,银行方称,曾委托评估公司做评估,但在收到传票前完全不知道陶、张之间的交易;而房屋里住的人有可能是租户,根本无法调查清楚是否是之前的买主。 同时,根据惯例,评估报告里不仅应有房屋的外观图,还应有房屋的内部照片。而昨日庭上,银行方出具的评估报告里,评估公司拍的房屋照片仅为房屋外观图。 审判长最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审判结束后,围观居民仍议论纷纷,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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