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中北路天源城的魏先生近日很郁闷:送上门的橱柜,其板材用料与当初订货时所看的板材样品,相去甚远。到头来,他只得损失1000元,选择退货。
前不久,魏先生在武昌民主路“东圣橱柜”相中了一款橱柜,价值数千元。魏先生说,订货时,“东圣橱柜”的李经理出示了一块板材样品,他看了之后,觉得这种板材不错,遂签订合同,并先行支付了2900元。
不料,日前,当商家送货上门时,魏先生发现,橱柜的板材用料,与样品材料相去甚远。他就此和“东圣橱柜”的李经理交涉,但无结果。
上周五,记者和魏先生一起来到“东圣橱柜”了解情况。对于魏先生投诉的“偷梁换柱”,经销商李经理解释说,魏先生看到的样品材料,并不能代表橱柜实际用料,因为样品材料是三年前的,只是给客户作参考,而且,她和魏先生签订合同时,就已经说明,橱柜用的是某个品牌的材料。
对于这种解释,魏先生十分不满:橱柜材料要眼见为实,李经理并没有提醒所说的某个品牌的材料,和样品材料有何区别,否则,他是绝对不会交钱签合同的。争辩半晌后,“东圣橱柜”李经理表示,这是她“工作中的失误”,但她同时拒绝了魏先生的退换货要求。
对于这起消费纠纷,小东门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负有全部责任。鉴于橱柜板材已部分成型,商家又无板材更换,经工商协调后,双方达成协议,商家退还其中1900元货款,魏先生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