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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武汉“油烟扰民”第一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胡瑜想等4名退休高工将武昌楚留香饺子馆个体业主武某、武汉楚留香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及发租单位武昌区中南路综合商店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4万元,饺子馆迁址。 中南建筑设计院的胡瑜想等人在法庭上说,他们所居住的楼房一楼是武昌楚留香饺子馆,二楼以上是单位宿舍。1999年,武昌区中南路综合商店将一楼发租给武汉楚留香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开办了楚留香饺子馆。饺子馆的油烟导致居民家中地面结油污,居民健康受影响,衣服无法晾晒,花草被熏死。 庭审围绕楚留香饺子馆油烟排放是否达标展开辩论。胡等人的代理人称,武汉市环保局、工商局早在2001年便下文严禁在居民楼底兴办餐饮娱乐企业。他还当庭拿出武昌区环保局于2003年下发的处理函:楚留香饺子馆噪声油烟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污染情况属实,因不具备油烟净化治理条件,提请武昌区工商分局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或责令其搬迁它址。 武某及武汉楚留香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说,早在几年前,该饺子馆拟安装更好的排烟管道,由于管道要经过居民外墙,遭居民反对而未果。去年他们引进了油烟净化新设备,经环保部门检测,排放指标均达标,侵权行为不成立。 法官宣布将对该油烟设备及油烟排放情况重新鉴定后,再择期开庭。 记者昨从武汉中院获悉,因油烟扰民导致居民对餐馆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这在该市还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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