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15日起,武汉市对全市在售楼盘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对接到投诉举报较多,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的开发商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检查重点在8大领域:
房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是否使用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的《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及《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附加格式条款是否向市工商局备案;是否存在未经备案使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的情形。
附加格式条款是否存在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开发企业义务及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形;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将视为格式条款的销售广告条文及展示样板间标准写入合同,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采取诱导、欺骗等手段误导购房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承诺精装修的户型,是否故意不约定设施设备、部件的品牌及规格,而以“高档”、“豪华”等模糊字眼代替;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附加格式条款在售楼部醒目张贴;合同签订前,售楼人员是否已将这些文本提供给消费者阅读领会,预先明示消费者;
是否扣留应由消费者留存的合同原件,是否擅自篡改合同内容;
是否按时、达标交房,协助按时办理房产证;
购房人提出合理退房时,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不按协议及合同约定,不予退款或拖延办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