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情牵动江城人民的心,许多市民通过捐赠表达自己的爱心,一些商家也在自家门店打出“义卖”的招牌,对此,有市民质疑:这些商家的“义卖”是否都真实、规范?
昨日,江汉工商部门对辖区凡挂有“义卖”招牌的商户进行集中检查。在姑嫂树路一家酒楼发现,该门店横幅上写着“川味辣子鸡义卖”,却未能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书。不过,执法人员查账发现,该店已将客人对该菜的消费单独记账,店主表示,单独记账就是为了方便统计总额,以捐往武汉市红十字会,店主表示马上去办相关手续。
而在香港路,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两家服装店在店铺门口树有“义卖”招牌,但均不能提供批准文书,也未对义卖所得单独立账,涉嫌借“义卖”之名行促销之实,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这两店收回“义卖”招牌。
记者了解到,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卖活动,需经民政、工商部门批准,并在活动地公示上述两单位批准文本,还须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报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