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民李小姐在汉口佳丽广场逛街时,有人上前搭讪,称某公司要招兼职模特,并带她来到一家广告公司。接待人员夸她气质好,可为企业代言,公司保证2年内为她联系12次拍摄广告照片的机会,每次可赚8000元。李小姐信以为真,先交398元“拍照费”,又在签合同时交了4800元“签约费”。
2天后,李小姐再到该广告公司,对方称已为她联系好一个香水广告,片酬5万元,但她得先交1.8万元“画册制作费”。李小姐感到被骗,要求退款,反遭对方威胁。
刘小姐也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她于几天前向该广告公司交了2398元。要求退款未果后,她和李小姐先后向本报投诉。
24日,记者随刘小姐来到佳丽广场。数名年轻人在此散发名片,见到年轻女子便凑上前推销“兼职模特”业务。在广告公司,20多分钟里陆续有3名女子被带进工作间商谈“兼职模特”事宜。
广告公司一郑姓负责人对记者的采访十分恼怒,声称“有本事去找法院”。至于刘小姐为哪家企业代言,他说这是“商业机密”,未作回答。
江汉区统一工商所所长王火青介绍,近一个月内,该所已接到数十起针对该广告公司的投诉,最多一天接待了5起,涉案金额从数百元到近万元不等。每接到一起投诉,该所都派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调查取证,但该公司与投诉者所签格式合同均在合同期内,因此暂不能定性为诈骗,只能调解,但投诉者都承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王火青说,工商所正对该广告公司声称的“业务联系企业”进行排查,请市民小心,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