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昨表示,个体经营户多缴、预缴的“两费”要无条件退还。
近日,一些个体经营户向本报询问,工商部门9月1日停收“两费”后,其提前多交的集贸市场管理费,能否退还。
本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全部停收。可武汉市大多市场,大都是按半年、或者全年征收“两费”的。这就意味着大多个体户,都存在提前多交“两费”的情况。
就此,武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称,虽然国家和省工商部门都没下达具体退款操作办法,但该局已明确要求,对已预收而应退的“两费”,将全部无条件退还个体户。
据悉,工商部门眼下正在研究具体操作方案。但工商人员表示,退款将尽量退给每个经营户本人。市民如发现市场物业方仍收取“两费”或违规收取高额摊位费,可打12315(工商)、12358(物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