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动车被偷后,找超市查看录像资料,得知装在门前的摄像头是个摆设。武昌的陈女士很恼火:“超市根本没有尽力维护顾客的财产安全。”
陈女士家住洪山区方家嘴,前不久的一天中午,她和先生骑着新买的电动车,到附近一家大超市买菜。大约15分钟后,他们出超市门发现,停在超市灌木丛旁的电动车不见了。因到处找寻未果,他们确认车子已被盗走,立即报警。
想到停车处安装了摄像头,陈女士以为,从中可获取一些信息,遂在民警到来之前,找超市方交涉,要求查看录像资料等。不料,超市方告知,摄像头是坏的,且不负责停车的安全,至于她的车子被盗,属于社会治安问题,应该找警方才对。陈女士非常气愤。
记者就此采访了该超市负责人,对方称,超市方并没有进行有偿停车,也没有辟出专门地带供顾客停车,对于顾客的车辆被盗,他们不负有责任,只能协助报警。而据该超市员工透露,顾客车辆被盗的事件,已发生了多起,他们认为,“只能自认倒霉”。
陈女士对此十分不满:虽然自己咨询了律师,获悉难以向超市索赔;但是,既然盗车事件屡有发生,超市方为何不重视起来,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顾客的财产安全呢?她决定,“再也不到这家超市购物了,他们将失去我这样一名长期顾客。”
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该超市的做法值得商榷,其应尽力消除顾客面临的安全隐患。比如,可以辟出专门场地,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供有偿看车等,这不失为一举两得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