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综治委召开2008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各个省综治责任单位代表 均拿到了一份新的本年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人落款处盖着省委书记罗清泉和省长李鸿忠的红色印章。
原来,为了强化党政一把手是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我省特从今年开始由省党政一把手与各地各部门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规定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但在落实中因没有具体规定,不少地方并未以党政一把手作为综治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人,而是由分管副手代表党委政府签订。
今年初,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杨松代表省委省政府,与各地各部门签订了本年度的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针对中央综治委的通报意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决定重新签订今年的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要求从明年开始,各地各部门都要由党政一把手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同时,省委组织部将出台相应办法,规定各级组织部门提拔考核干部时应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
另悉,中央综治委近日通报,我省2007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列全国第八位,被评为2007年全国综治工作优秀省。这是我省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