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高学历应征入伍人员将享受农村兵与城市兵同等待遇、增发优待金和经济补助等优惠政策。记者昨悉,湖北省政府和省军区日前已联合下发文件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文件规定,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农业户口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服役期满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待遇;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役期间义务兵优待金适当增发,其中,普通本科增发100%,高职高专增发50%。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凡办理自谋职业的,按照安置地当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增发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普通本科增发10%,高职高专增发5%;在社会保险、户籍管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享受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政策,其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据悉,上述政策从征集2008年新兵时开始执行。2008年以后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参照执行。